作为定义,说“两边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有什么不妥?
作为定义,说“两边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有什么不妥?
【释问参考】
在一个正确的定义中,被定义概念和属加种差所说的事物的集合应该相同。
这种同一性不仅要体现在语句的主项与谓项上,还应该体现在联项上。
作为表达定义的语句,所用的联项应该是“称为”、“叫做”、“就是”或其他意义相同的词语。用“是”是不适当的。因为“是”有这样三种不同的逻辑意义:
(1)表示集合元素和集合的关系。
(2)表示真子集和包集之间的关系。
(3)表示两个相同的集合之间的关系。
因为定义所要表达的是第三种意义,所以要排除前两种意义。用“是”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改为“叫做”、“称为”、“就是”等词语更为恰当、准确。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