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学生如何准确表达方向
“位置与变换”内容出现在青岛版教材三年级上册、人教版 教材三年级下册。两本教材在介绍东北、东南、西北、西南时均让我感到困惑。比如,在定义东北方向时,青岛版明确规定 “在东和北中间的这条线所指的方 向是东北”;人教版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用指南针作范例,隐含中间线的方向才是东北方向。 由于学生尚未学习具体度数的表达,此时北偏东可以统称为东北方向吗?若习题中出现北偏东的位置关系,该怎么处理? (山东德州 郭姣娜)
课标第一学段关于方向规定的课程内容是给定东南西 北四个方向中的一个方向,辨认其余的三个方向,知道东 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方向, 会用这些词语描绘物体所在的 方向。注意这里所说的东、 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 八个方向是指正东、正南、正西、正北、正东南、正东北、正西南、正西北。所以,青岛版教材明确规定“在东和北中间的这条线所指的方向是东北”,人教版用指南针作范例,隐含中间线的方向才是正确的(其他版本教材也是这样)。到第二学段课标才要求学生能根据物体相对于参照点的方向和距离确定其位置,在学生认识了北偏东、北偏西、南偏东、南偏西这些方向和距离后,就能确定涉及这些方向的物体的位置了。
——来源《小学数学教师》2019年第7、8期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